November

明照祇園佛學會2019年11月法訊注意事項

2019/11/25(星期一)

藏曆29日達拉仁波切修「寧瑪派三大不共護法+給薩爾王修法暨懸掛經幡風馬旗+煙餗供修法」

護法:保衛、護持佛法之意。所謂護法從廣義上講,應指維護佛法的存在及使其發展,這裏有十方三世諸佛、菩薩(一至十地)、兩種辟支佛、四果羅漢,及一部分天人、人、非人等。狹義上的講法很多,根據上下文的意思,而有不同所指,一般有如下幾類:

① 特指居士。② 特指漢地寺院裏的執事僧。③ 特指藏地寺院裏的管家。④ 特指某一位或幾位共同護法神,如韋陀護法、四大天王、天龍八部等。⑤ 特指某祖師降服過的護法神。⑥ 特指藏傳佛教中共同的護法神,如大黑天、吉祥天母、長壽五姊妹、廿一堅牢母等。⑦ 特指藏傳佛教中某一教派的共同護法神,如寧瑪派的三大護法。⑧ 特指藏傳佛教中某一本尊之不共護法神。⑨ 特指藏傳佛教中某一法脈之不共護法神。⑩ 特指藏傳佛教中某一上師之不共護法神。

總的講護法可分為兩種:㈠出世間護法;㈡世間護法。

㈠出世間護法:亦稱智慧護法,是指證得登地以上菩薩果位後,為利益眾生,在出世間的刹土或人間、天界、非人處等地方,而示現出各種護法神的形象,是佛菩薩的悲願之所生。

㈡世間護法:是指未證得一地以上菩薩果位,尚在輪回中,但因以前發願,或被成就者降服後,自願作護法而守持誓言成為護法,有的是人也有天人及非人。

護法之修持要訣:要想知道其修持要訣,首先要對其分類及作用(功德),有一定的瞭解才易掌握修持要訣,從而獲得共與不共之加持。
護法的作用總的講是遣除一切違緣,增長一切順緣。

護法神作用不共的講法是:

① 外遣除修行者的身及第六意識的一切障礙,使行者具足順緣及善念;
② 內遣除修行者的三毒(貪、嗔、癡)的一切障礙,使行者具足趣入證悟法界的功德(登地的見解);
③ 密遣除修行者的細分無明,使行者具足真實證悟三身的功德(佛果)。

此中行者能獲得怎樣的加持,主要依行者的三門(身、語、意)是如何行持而定。當然灌頂、傳承及儀軌完整否、多瑪做得如法否等也是必不可少的。為什麼行者的三門是主要的呢?因如是智慧護法,之所以如理護持行者,因行者具備正確的發心,而不以供贊為主。如是世間護法,行者就要具備正確的發心及供贊(儀規完整、多瑪齊全),原因是世間護法有自己的誓言要護持如理修持者,但同時蓮師等上師也承諾以後我的弟子們會給你們多瑪的。綜上所述如發心不正,皆得不到出世間及世間護法的護持,無論你如何供養和讚歎及驅使事業,也無濟於事。

在甯瑪不共法如《八大法行》之中,就有世間三部:①差遣非人;②世間供贊;③猛咒詈詛。但此亦非普通人所輕易辦到的,因護法有自己不共的根本命咒,是蓮師為以後做強力驅使事業所備,因為世間護法具一定的能力,可尚未完全調伏自之煩惱,一旦不守誓句時,就可用其命咒降服之,在一些大成就者的傳記中有類似的記載。有的人認為有此命咒的傳承後,就可隨意驅使任何事業了,我個人與此看法不同,因如用不正確的發心,此時已違密乘戒律,何談護法的護持,應是著魔才對。

那此時為何又能承辦一些事業?即已著魔就可得魔的加持,可具能力但絕非正道。那此時有的是以本尊或護法的形象來顯現的,又作何解釋?所謂“心外無佛”就可解釋,如內不具智慧與悲心,外表無論是何形象皆非是佛菩薩,故有神通的及有一定等持者,也可變換出佛菩薩的形象,我們不能僅以外表來判斷事物,世間法尚且有如此智慧,我們更應在其上才對!

不同的上師或同一上師對不同的弟子,在供護法時有不同的講法,只要是在具德上師處,得的傳承就可按其要求修持,一般的供法要求有一定供品,再加持後如理觀想念誦儀軌,因供贊是增上意樂的緣起(特殊供品有其表法的意義), 再放供(供品倒的方式),最後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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