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明照祇園佛學會2016年1月法訊注意事項
█寵物(生、亡者)專屬法會:
法寬師在圓寂前即已交付大型法會服務的主要對象之一~~是我們心愛的各種寵物。護生一直是本佛學會重點之一,故特與『毛小孩幸福聯盟』聯合舉辦『寵物加持』法會,兩場法會中,寵物們(或寵物的骨灰)會得到上師聖物的加持、還有許多獨家專屬加持。他們因業緣在此世投生為動物,除了給他們此生安樂的生活,我們也有責任替他們在此生減少病痛、為來生種下善因緣希望可以投生善道。為此,佛學會特別請示師長修法內容安排『藥師八佛、普巴金剛除障』希望大家跟自己的寵物都能健康平安、順遂,所有大德善友也萬分歡迎闔家參加。
攜帶各式寵物(或骨灰)參加法會加持的師兄姐,如有特別需求請事先通知。若無法到現場,也可提供寵物名字、照片,會於各大、小法會中迴向。(請於臉書私訊)。大型犬或情緒較不穩定犬隻請務必以繩索拉好,小型動物也請以籠子保護好,法會場地於陽明山區,故先提醒。
█每週二為法寬師七七法會,分別向寧瑪及格魯叫派請修『蓮師薈供』、『上師薈供』等法,不分教派是師父行持教導弟子的主要依據,請大眾隨喜參加。
1/26 (二)法寬師滿七法會地點:中和莒光路205-1號 (承駒汽車廠)
* 搭乘捷運: 請在板橋車站下車,2號出口處搭乘667公車。於『自強國中』站下車後往前步行三分鐘。
█法會時間調整: 兩場大法會將於早上10:30開始先修『九大護法、風馬壇城』、『度母薈供』,寵物加持部分:繞聖物、加持水部分隨時可以進行,上師手持聖物加持則於下午約3:30舉行,若能全程參加,加持除障力更強。
█1/15日起『三主要道』將恢復現場上課,格西諾諾界時已從南印返台。
█如蒙大德發心參贊,贊助法會必需品、供養法師、點燈迴向、助印經書等請直接劃撥或匯款,匯款後請於臉書留言帳戶最末四碼及需要迴向名單等及需要收據之聯絡明細。
(1)808玉山銀行基隆路分行
戶名:社團法人臺北市明照祇園佛學會
帳號:0118-940-007106
(2)700台北吳興郵局
戶名:社團法人臺北市明照祇園佛學會曾祥峰
劃撥帳號:50275899
(3)官網線上刷卡捐款 http://www.mzqy.org (請直接下拉網頁後,選取“法會贊助 ”並通知學會)
藏曆29日達拉仁波切修「寧瑪派三大不共護法+給薩爾王修法暨懸掛經幡風馬旗+煙餗供修法」
護法:保衛、護持佛法之意。所謂護法從廣義上講,應指維護佛法的存在及使其發展,這裏有十方三世諸佛、菩薩(一至十地)、兩種辟支佛、四果羅漢,及一部分天人、人、非人等。狹義上的講法很多,根據上下文的意思,而有不同所指,一般有如下幾類:
① 特指居士。② 特指漢地寺院裏的執事僧。③ 特指藏地寺院裏的管家。④ 特指某一位或幾位共同護法神,如韋陀護法、四大天王、天龍八部等。⑤ 特指某祖師降服過的護法神。⑥ 特指藏傳佛教中共同的護法神,如大黑天、吉祥天母、長壽五姊妹、廿一堅牢母等。⑦ 特指藏傳佛教中某一教派的共同護法神,如寧瑪派的三大護法。⑧ 特指藏傳佛教中某一本尊之不共護法神。⑨ 特指藏傳佛教中某一法脈之不共護法神。⑩ 特指藏傳佛教中某一上師之不共護法神。
總的講護法可分為兩種:㈠出世間護法;㈡世間護法。
㈠出世間護法:亦稱智慧護法,是指證得登地以上菩薩果位後,為利益眾生,在出世間的刹土或人間、天界、非人處等地方,而示現出各種護法神的形象,是佛菩薩的悲願之所生。
㈡世間護法:是指未證得一地以上菩薩果位,尚在輪回中,但因以前發願,或被成就者降服後,自願作護法而守持誓言成為護法,有的是人也有天人及非人。
護法之修持要訣:要想知道其修持要訣,首先要對其分類及作用(功德),有一定的瞭解才易掌握修持要訣,從而獲得共與不共之加持。
護法的作用總的講是遣除一切違緣,增長一切順緣。
護法神作用不共的講法是:
① 外遣除修行者的身及第六意識的一切障礙,使行者具足順緣及善念;
② 內遣除修行者的三毒(貪、嗔、癡)的一切障礙,使行者具足趣入證悟法界的功德(登地的見解);
③ 密遣除修行者的細分無明,使行者具足真實證悟三身的功德(佛果)。
此中行者能獲得怎樣的加持,主要依行者的三門(身、語、意)是如何行持而定。當然灌頂、傳承及儀軌完整否、多瑪做得如法否等也是必不可少的。為什麼行者的三門是主要的呢?因如是智慧護法,之所以如理護持行者,因行者具備正確的發心,而不以供贊為主。如是世間護法,行者就要具備正確的發心及供贊(儀規完整、多瑪齊全),原因是世間護法有自己的誓言要護持如理修持者,但同時蓮師等上師也承諾以後我的弟子們會給你們多瑪的。綜上所述如發心不正,皆得不到出世間及世間護法的護持,無論你如何供養和讚歎及驅使事業,也無濟於事。
在甯瑪不共法如《八大法行》之中,就有世間三部:①差遣非人;②世間供贊;③猛咒詈詛。但此亦非普通人所輕易辦到的,因護法有自己不共的根本命咒,是蓮師為以後做強力驅使事業所備,因為世間護法具一定的能力,可尚未完全調伏自之煩惱,一旦不守誓句時,就可用其命咒降服之,在一些大成就者的傳記中有類似的記載。有的人認為有此命咒的傳承後,就可隨意驅使任何事業了,我個人與此看法不同,因如用不正確的發心,此時已違密乘戒律,何談護法的護持,應是著魔才對。
那此時為何又能承辦一些事業?即已著魔就可得魔的加持,可具能力但絕非正道。那此時有的是以本尊或護法的形象來顯現的,又作何解釋?所謂“心外無佛”就可解釋,如內不具智慧與悲心,外表無論是何形象皆非是佛菩薩,故有神通的及有一定等持者,也可變換出佛菩薩的形象,我們不能僅以外表來判斷事物,世間法尚且有如此智慧,我們更應在其上才對!
不同的上師或同一上師對不同的弟子,在供護法時有不同的講法,只要是在具德上師處,得的傳承就可按其要求修持,一般的供法要求有一定供品,再加持後如理觀想念誦儀軌,因供贊是增上意樂的緣起(特殊供品有其表法的意義), 再放供(供品倒的方式),最後回向。
